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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管办分离归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749

沪建桥院终〔2022〕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终〔2022〕4号)文件的规定,贯彻落实继续教育管办分离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管办分离归口管理办法》,经2022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管办分离归口管理办法.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