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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发布时间:2025-10-20浏览次数:66

沪建桥院委〔2025〕31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关工委工作实际,经2025年第16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杨伟人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伟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家俊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副主任;

潘明芸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施红霞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月艳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杨璞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田珊珍任上海建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