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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燕莉、高雅、潘明芸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发布时间:2025-10-20浏览次数:82

沪建桥院委〔2025〕30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5年第16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朱燕莉同志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高雅同志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潘明芸同志不再担任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