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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筹建大数据产业学院及张粤磊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发布时间:2025-06-27浏览次数:10

沪建桥院办〔2025〕7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响应区域数字经济产业人才需求,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科专业与新兴产业协同发展,根据前期大数据产业学院筹建工作进展及筹备情况,经研究,同意继续推进大数据产业学院筹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院名称暂定为“大数据产业学院(筹)”。

2. 聘任张粤磊为大数据产业学院(筹)院长。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