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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健聪等23人兼任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86

沪建桥院规〔2025〕3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构建专兼结合的工作机制,经2025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聘请常健聪等23人兼任各相关学院教学督导。名单如下:

商学院(5人):

常健聪、白    银、王    娟、李    迪、秦    月

信息技术学院(3人):

夏丽华、陶    蓓、李从改

机电学院(3人):

李    勇、都海良、史    君

新闻传播学院(3人):

杨晓丽、白    皓、邓富华

外国语学院(3人):

洪艳青、刘雪飞、侯健慧

艺术设计学院(2人):

吴艺华、刘绘中

教育学院(1人):

卫飞明

健康管理学院(1人):

朱兴敏

珠宝学院(1人):

何    俊

国际教育学院(1人):

童    年

以上人员聘期为二年。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