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钰发布时间:2024-12-11浏览次数:188
沪建桥院委〔2024〕43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4年第14次党委会研究,决定:
奚丽君同志任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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