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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梦瑶、陈彩梅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徐钰发布时间:2024-11-21浏览次数:10

沪建桥院委〔2024〕36号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经2024年第14次党委会研究,决定:

方梦瑶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宣传部部长助理;

陈彩梅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宣传部部长助理。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