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桥院办〔2024〕2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强非上班时间校园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规范校内日常值班工作,确保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根据新修订的《值班工作管理办法》(SJQU-WI-XB-009),经2024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原有工作日夜间、公休及节假日、寒暑假值班工作和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轮流值班安排的基础上,完善以干部值班为主,目标为导向、覆盖全年全时段的值班工作制度,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部行政总值班安排
(一)校部行政总值班人员组成
校部行政总值班工作主要由学校机关处室部门的全体中层干部和骨干管理人员(包括中青年骨干、担任处部长助理等职务)等承担。
(二)校部值班类别与时间
1.A类值班
具体指次日为休息日(指星期五、星期六、节假日前一天和节假日期间,不包括寒暑假):时间为16:00至次日16:00。值班形式为在岗住校。
2.B类值班
具体指次日为工作日(包括星期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以及节假日最后一天,不含寒暑假最后一天)和寒暑假前一天:时间为16:00至次日9:00。值班形式为在岗住校
3.C类值班
寒暑假:分为白天班9:00至16:00,其他时间16:00至次日9:00两类。其中,行政总值班主要负责白天班(特殊情况除外),其他时间由保卫值班接班。
注:遇调休则按照实际调后为准。
(三)校部值班的任务和目的
加强校园综合管理,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情况和问题,深入基层和校园,听课检查课堂教学、掌握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或假期留宿师生情况),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发现安全隐患,促进良好的校风、学风,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深入校园(例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门、宿舍、食堂、学生活动或体育运动场地),浏览与学校相关的网页和网上舆论,了解学校运行情况,倾听师生诉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排查安全隐患。
2.参与实地听课,了解教师教学,学生上课、实践、学习自修的情况,协调查处现场发现的违纪行为。
3.参与学校临时、统一安排的联合办公、接待、业务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4.负责应急值守、临时指挥协调、现场保护取证,做好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5.按照值班工作流程,完成值班期间的各项规定动作,属于夜间值班的,应当按要求在校内住宿,不擅自离开校园,按要求准时做好现场交接班。
6.按要求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值班记录,做到首问负责,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联系解决或妥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值班到岗后主动联系当日带班校领导,并参与带班校领导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值班事件处理
1.在做出判断和处置的同时,按照“1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30分钟内以文字形式报送至学校层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将值班过程中发现的突发事件、重大安全稳定风险和隐患报送当日值班校领导、主管校领导、学校办公室、后勤保卫处,及相关职能部门。
2.在做好常规值班记录外,还需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处理和进展情况,协助形成书面的信息专报。
(五)校部值班的安排
1.值班表编排规则
由学校办公室将最新干部花名册按照姓氏笔画排序规则进行循环轮流编排并事先公布,由被排入相应日期的人员参与当日的值班。值班安排表一般在学期开始之前,或按全年天数进行预排。干部职务、名单、人数若发生变化,由学校办公室以一定的规则由接替人选替补,不再重新排序。
2.值班安排表在“学校信息公开网i.gench.edu.cn—“应急值守”栏目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并由学校办公室负责通知。
3.已排定的值班人员执行对应日期的值班类别。
4.被排班的干部因出差、公务、离沪、探亲、旅游等各类公私事假原因,不能参加当日值班的,可以在值班日开始之前与其他同事协商替换。调换(或顶岗)的结果应由提出人于值班之前报至学校办公室,并提前更新信息公开网上所公布的原先名单。
5.值班补贴的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值班类别、值班结果记录等实际情况确定。
二、二级学院(单位)的值班工作
各二级学院(单位)的值班工作,可参照校部的规则自行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公开发布。方案中应确保做到:
1.全年各个时段,有相应的值班人员在岗;
2.值班规则、人员编排名单、职责流程、联系方式等统一发布在本学院网站“信息公开-应急值守”栏目。
3.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队伍要带头做好本单位非上班时间的校园管理和应急值守工作,及时与校部值班人员进行联系沟通,及时报送当日值班信息,确保本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
4.处置流程:各值班岗位应在做出判断和处置的同时,按照“1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30分钟内以文字形式报送至学校层面”的原则,第一时间将值班过程中发现的突发事件、重大安全稳定风险和隐患报送学校行政总值班(电话:58137788)和学校办公室、后勤保卫处(电话:68130024),及其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5.各值班岗位除做好常规值班记录外,还需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处理和进展情况,协助形成书面的信息专报。
三、其它事项
1.全校各级干部和骨干人员要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各类值班工作,确保按时到位到岗,用头雁精神做到守土有责,切实承担好值班期间的各项任务。
2.有关值班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和情况、意见建议等请及时与学校办公室、后勤保卫处联系(电话:58137788、68130024)。
3.各单位值班工作安排如有重大调整和变化,请及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联系人:郁豪庭,联系电话:58137788)。
特此通知。
附件:1.校部值班工作流程指引.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