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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琦玢、楼纪国免职的通知

发布者:徐皓刚发布时间:2022-03-09浏览次数:1029

沪建桥院任〔2022〕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经2022年第6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免去周琦玢的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楼纪国的督导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