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建桥新闻网!

关于印发《校级行政办公用房和各二级教学单位用房核定面积》的通知

发布者:吴傲阳发布时间:2019-07-09浏览次数:1552

沪建桥院资〔2019〕2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公用房管理办法》(SJQU-WI-ZC-006)及其配套细则,为提高房屋使用效益,学校开展了校级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和各二级教学单位公用房面积核定工作。核定面积和实际使用面积对照表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请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异常情况可及时与资产管理处沟通,联系人:王丁岚,58137866。

特此通知。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