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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傲阳发布时间:2019-04-28浏览次数:744

沪建桥院教〔2019〕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全面总结教学建设和改革工作经验和成果,奖励取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以近几年以来立项并已结题的教改项目(包括国家、上海市、学校三级)所取得的成果为主要申报对象,同时兼顾其他优秀成果。

二、各学院须报送申报教学成果奖的相关材料,包括:

1.《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1);

2.《教学成果奖申请书》(SJQU-QR-JW-007)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3.教学成果若包括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1本(套),且出版时间距离申报截止时间须满两年。

三、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至教务处,联系人:朱霞,联系电话:58137898,邮箱:18013@gench.edu.cn。

  

附件:1.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

      2.《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x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