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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003-教师 国(境)外派出

发布者:陈少东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1929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7003

教职工国(境)外派出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教职工国(境外)派出是指经二级学院推荐,由我校向国(境外)合作高校的交流项目派出教职工。本指南涉及教职工申请、审批、派出、过程管理等。教师派出原则上由二级学院推荐。涉及上级单位资助的派出项目(如上海市教委、留基委等)由人事处负责办理。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对外交流办公室

办事地点:图书馆S403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办理形式:电话联系后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68191299

受理人员:梁月泉

受理人工号:07015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校教职工

携带材料及表格

出差申请表(新版)

上海建桥学院教师出国(境)申请表

上海高校中青年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申请书

上海建桥学院出国访学人员研修总结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推荐人选,上报外办。

(2)外办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确定派出名单,向二级学院反馈。

(3)教职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含个人简历、推荐信、派出计划等)

(4)外办向合作单位递交材料。按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市教委、市台办)报请审批。

(5)教职工在外期间,由其所在的学院负责过程管理。

(6)项目结束后,教职工返校及时上报项目小结。                             

办理期限: 

以派出项目时间节点为准。

收费标准及依据

教职工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

教职工出国(境)项目管理办法

查询方式

电话咨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9129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7003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