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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001-培养发展党员程序

发布者:陈少东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765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2001

培养发展党员程序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培养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以严格规范的程序来保证发展工作的质量。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人事组织处(组织部)

办事地点:图书馆四楼S412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咨询电话:58137877

受理人员:陈  静

受理人工号:18119

办理对象与资格

二级党组织组织委员

携带材料及表格

1.申请入党阶段材料壳(含入党申请书、团员推优表等)

2.培养考察阶段材料壳(含发展党员培养考察手册、思想汇报等)

3.入党预审阶段材料壳(含发展党员预审表等)

4.报党委预审发展党员名单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参加党章学习小组,经过团组织推优,党支部考察确定是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应为其指派入党联系人,指导帮助创造入党条件;结合联系人意见和党支部考察,推荐安排参加院、校党校培训(先经学院党校培训,进而推荐到学校党校培训);党支部根据进一步考察确定是否作为发展对象,确认发展对象的,由支部预审发展党员所有材料后交二级党组织预审,二级党组织预审后由二级党组织组织委员交组织部预审,组织部预审后三天内下发入党志愿书草表和正表。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市教卫、民办高校党工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上海建桥学院发展党员实施细则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7889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A02001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