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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009-重点学科验收

发布者:邵晓晚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216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05009

重点学科验收

教师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按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对校重点学科建设单位验收文件,先由学科建设单位负责人自行组织准备验收事宜,并在规定时间上交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对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验收的单位,学校将给予第三次拨款。对验收不通过的单位,须经整改通过后才给予第三次拨款,否则将被终止。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1:学科建设办公室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24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58139302

受理人员:邓科

受理人工号:09045

办理对象与资格

全体教师

携带材料及表格

重点学科建设自评报告、佐证材料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学科建设办公室下发校重点学科建设验收文件,由学科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验收事宜,并在规定时间上交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经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评审通过给予第三次拨款。

办理期限: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kyc/查询)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05009    初次制订时间:2012-05-01,最近一次修订:2020-12-14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