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 A03020 | |
普通全日制离校学生出具《学生成绩单》 | 学生办事 | |
办事项目描述 | ||
成绩单是学生在学校期间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和能力,反映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评价。 | ||
办事机构 | ||
机构名称:教务处 | 办事地点:学生事务中心306室 | |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四8:30-16:00;周五8:30-14:45 | ||
办理形式:现场本人办理 | 咨询电话:58137059 | |
受理人员:朱伟民 | 受理人工号:08024 | |
办理对象与资格 | ||
本校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的非在校学生 | ||
携带材料及表格 | ||
1.被证明学生本人学业证书(原件)或被证明学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他人代办时,除以上证件外,另须代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
办理程序及期限 | ||
办理程序: **明学生到财务处缴费(学生事务中心121室)缴费后,持本人学历证书或有效身份证件至教务处(学生事务中心306室)打印证明并盖“上海建桥学院教务处”章。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上海建桥学院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收费标准见公示牌)。 | ||
办理依据 | ||
【学校规章】参照《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出具各类证明收费价目一览表》 (以上规章制度可在http://www.gench.edu.cn/jwc下载 | ||
查询方式 | ||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 | ||
投诉监督 | ||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58134362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 ||
办事指南编号:A03020初次制订时间:2013-11-28,最近一次修订:2022-11-30 | ||
附件1:
办事流程图 |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
附件2:A03020-上海建桥学院 办理离校学生成绩证明-修改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