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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001-爱心基金申请

发布者:邵晓晚发布时间:2020-12-17浏览次数:840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18001

爱心基金申请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上海建桥学院爱心基金申请事项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工会

办事地点:北食堂二楼工会俱乐部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68130983

受理人员:刘程颖

受理人工号:19076

 

办理对象与资格

学校全体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遇下列四类情况之一者:

1.患下列十二类重大疾病之一并且经住院治疗:(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心脏瓣膜手术;(10)严重Ⅲ度烧伤;(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2)主动脉手术;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或接近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教职工家庭;

3.本人收入低、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大病、重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工家庭;

4.因事故造成较大损失,以至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家庭。

 

违法违纪或故意自残等行为而导致疾病或伤亡的,不属于本办法的帮困范围。

 

携带材料及表格

《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大病住院或家庭困难)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教工向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工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教职工(大病住院或家庭困难)爱心基金补助申请表》(校工会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专区),并提供住院诊疗等医疗资料,家庭困难情况的需提供有关材料,基层工会组织予以调查核实,并及时上报校工会委员会。

或二级工会了解教工家庭情况,代为申请,上报校工会委员会。校工会委员会核准后发放。

 

办理期限:

1.大病初发即时补助。

2.帮困补助原则上一年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沪建桥院工〔2019〕15号: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查询方式

 电话咨询:68130983

 现场咨询:北食堂二楼工会俱乐部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68130983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B18001     初次制订时间:2009-9-22,最近一次修订:2020-11-30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