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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007-专项经费报销指南

发布者:邵晓晚发布时间:2020-12-17浏览次数:724

上海建桥学院办事指南

B10007

专项经费报销指南

教职工办事

 

办事项目描述

专项经费是指在财务部、教育部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包括教学改革项目、学生科技能力训练项目、市重点课程项目等教学科研项目。

此指南是为项目申报人报销专项经费所设立的服务指南。

办事机构

机构名称:财务处

办事地点: 图书馆S502

接待时间: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办理形式:本人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38128305

受理人员:周伟

受理人工号: 17019

办理对象与资格

教职工

携带材料及表格

1《上海建桥学院报销单》;

2.、项目经费本。

办理程序及期限

办理程序:

1申办人在建桥学院官网的财务处下载专区里下载《上海建桥学院报销单》;

2、申办人将原始单据正确粘贴在粘贴单上;

3、准确填写审批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需据实填写;

4、申办人在报销单上签字后,交予专项经费本负责人按相关财务规定审批、签字;

5、申办人携带相应专项经费本和经审批的报销单及票据交予财务处审核;

6、财务处审核后,出纳支付报销款项。(现金超过2000元以上的,请提前一天与财务预约。)

办理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查询方式

该事项为当场受理事项,不需查询。

投诉监督

办事机构投诉电话:38128251

学校规范办事服务监督电话:58137893

办事指南编号:  B10007     初次制订时间:2011-12-19,最近一次修订:2020-11-27

 

附件:

办事流程图

 

 

对办事流程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